本报6月20日讯(记者丛书莹通讯员郭焕亮)20日,记者获悉,昌乐文化执法局办结了一起损坏广播电视光缆的案件。损坏广播电视光缆,昌乐一公司赔偿5万罚款4万。
近日根据群众举报,昌乐城区东村街锦绣家苑小区南门东侧有线电视主光缆被人为挖断,经过多方询问取证,执法人员利用11天的时间圆满办结此案。
据悉,该光缆传输昌乐县宝通街以南四个镇、一个街道和一个度假区管委会的广播电视信号,经过现场勘察,该路段正在进行项目施工,施工过程中挖掘机司机在知道地下有光缆的情况下强行施工,挖断有线电视光缆。
昌乐县文化执法局执法大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询问了详细情况,找到了挖掘机司机和施工人员,做了现场勘察笔录,当事人签字后离开。因为工程层层转包,对执法工作造成了人为的困难,执法人员先后到建设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对承包公司进行了调查,并联合公安部门对潍坊机械进行了举证扣押,之后对潍坊xx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依法责令责任公司赔偿损失5万元,并处罚4万元。
目前该公司缴齐了所有款项,整个案件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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