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军 通讯员 魏海刚
截至目前,全市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省级试点任务村(居)17个、市级试点任务村(居)20个,已全部完成改革任务,为进一步全面铺开积累了经验,夯实了改革工作基础。其中,省级试点莱城区凤城街道董花园社区、吴花园社区、姚家岭村,市级试点雪野旅游区雪野镇东站里村、经济开发区张家洼街道柳家店社区、农高区方下镇沈家岭村已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
“以前天天围着家里那几亩地‘转\’圈圈,一年也攒不下几个钱,下一步可以与合作社一起发展,无劳力的五保户、贫困户一样能按股份分红,这是以前做梦都不敢想的事,我的脱贫致富梦就要实现了。”莱城区苗山镇北辛庄村成功趟出了一个小山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之路,谈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该村村民赵法财对此赞不绝口。
这仅仅是莱芜市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赋予农村更多财产权利的缩影。去年以来,市农业局认真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的工作部署,牢牢把握“四个抓手”,积极强化“四项措施”,不断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构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有效维护了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抓好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组织市、区、部分镇(街道)分管负责同志、经管站站长到潍坊市昌乐县考察学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经验,通过学习,明晰了思路、增强了责任感、坚定了工作信心;出台《莱芜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成立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20个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区、镇(街道)均建立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区、镇(街道)党委书记亲自挂帅,全面负责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试点村(居)也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形成四级联动工作机制。
抓好工作部署,组织灵活施策。既做好“规定动作”,又做好“自选动作”。要求省级试点村(居)严格时间节点,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改革任务;没有承担省级试点任务的镇(街道),至少选择一个基础条件好、群众改革意愿强的村,作为市级试点开展工作。遵循把握正确改革导向、坚守法律政策底线、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等基本原则,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切实保障试点改革发展方向。抓实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界定、资产量化、股权设置管理、登记注册等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一村一策,灵活施策,精准发力,规范建档,确保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改革。
抓好宣传培训,树立示范典型。积极利用各种渠道和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全方位开展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改革氛围。在山东省农业厅、莱芜市农业局官方网站、大众网、《莱芜日报》、莱芜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等媒体发表多篇文章,广泛宣传报道,总结改革试点典型。积极选树姚家岭村作为示范典型,其探索制定的成员资格确认14项条款,在市、区推进会、现场会上作为典型经验推广,让各试点村(居)学有榜样、赶有方向、追有目标;高规格高标准组织召开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编印《莱芜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操作指南》,提供政策指导,提升业务人员水平,及时协调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和难题,确保试点改革出亮点有特色,政策执行不走样,农民利益不受损,集体所有不动摇。
抓好督导考核,落实问责制度。加强综合调度、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建立完善考核工作体系,配套责任追究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由专人靠上指导,严把工作质量,采取会议座谈、进村入户访查等不定期检查督导方式,落实周调度、月汇总、月通报工作制度,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比成效促进度,推典型促落后。组成考核组采用倒查方式直接入村,召开座谈会,听取区、镇(街道)、村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查看有关档案资料,随机走访农户调查群众对产权改革的了解情况,进一步让广大农民群众评判改革成果,以此推动各级领导小组以实干之风,行务实之举,收落实之效。“目前全市试点村共计量化集体净资产6.9亿元,试点村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3.4万人,普遍建立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三会\’制度,形成所有权、决策权、经营权、监督权‘四权\’统一协调经营管理和制衡新机制。”市农业局局长谢天目告诉记者,改革试点初步实现农民对集体资产由“共同共有”到“按份共有”的转变,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为扩大基层民主、实施监督制约、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奠定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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