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李艳)为有效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近日安丘市出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借调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
坚持集中审批,发挥前置作用。对涉及人员调配使用编制事项,由用人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对编制使用数量、岗位安排、标准条件等进行集体讨论研究后,以党委(党组)正式文件向机构编制部门报送使用编制的请示,机构编制部门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后,统一报市委编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坚持空编运行,严把进人关口。规定仅当用人单位确有工作需要且存在空编的情况下,才能按程序提报市委编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在对部门(单位)申请使用机构编制事项进行审核时,机构编制部门按照“有保有压、从严掌控”的原则,严防新增超编人员。
坚持部门协作,规范调配流程。规定借调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调配人员前的必经程序;拟借调人选须由该市组织、人社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并审查,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研究确定拟借调人选。借调人选由机构编制部门提报市委编委会会议研究同意后,借调单位持机构编制部门出具的编制使用核准函到组织、人社部门办理借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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