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锦绣未央》一度在各大卫视和网络热播,其原著小说被曝光涉嫌抄袭一事也一直在网上发酵。据《北京青年报》报道,5月8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一审判定,其同名小说的116处语句及两处情节与小说《身历六帝宠不衰》构成相同或实质性相似,构成侵权,判令其赔偿经济损失等共计13.65万元。
小说《锦绣未央》又名《庶女有毒》,由周静所写,自2012年6月起陆续对外发表。发表之后,质疑该作品抄袭的声音从未停止。随着其改编成电视剧,对其质疑更达到了高峰。
《锦绣未央》被认定抄袭成立,这场官司终于告一段落。按理说,支持原创的人们应该高兴才是,但事实上,舆论场还是显得有些沉重。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这场官司是由多个编剧资助的公益维权诉讼,社会关注度高,而赔偿金额只有13.65万元。
抄袭成本过低,已然是一个老话题了。一直以来都有人愤慨,现在维权这么艰难,维权成功了赔偿却很少,相对抄袭收益根本不值一提,这也是不少抄袭者铤而走险的原因。还有人认为,当前创作市场特别是编剧市场已经形成了怪象:不抄袭无利可图,抄袭了只需付出很少代价。
在学术领域,目前已经形成了对抄袭的零容忍。如果一个学术研究人员出现重大抄袭的话,那么基本意味着其学术前途到头了。创作领域也应该如此,也应该设立黑名单,建立抄袭零容忍机制。换言之,只要发现有人存在抄袭行为,拿到了“实锤”,不仅要让其斯文扫地,而且要对其说“不”,明确表示“这里不欢迎你”。一些抄袭者不是为利而来吗?当无利可图时,他们还会抄袭吗?
在传统创作伦理中,不抄袭可谓最基本的一条。《三国演义》中有这么一个情节。曹操把自己创作的《孟德兵法》拿给张松看,哪知张松过目不忘,看完一遍之后说此书是无名氏所作,蜀中小孩都能倒背如流,当场就把书背了出来。曹操一听,随即把书撕了。这段历史虽然待考,但古人重视名声、反对抄袭的态度,却是十分鲜明的。
一起抄袭官司尘埃落定后,最有威慑力的并不是判罚了多少钱,而在于给当事人贴上了抄袭者的标签。如果创作圈有健康生态,就会拒绝抄袭者。今后这个抄袭者写的书,很难得到出版机会,发在网上也不会有什么关注,更不可能被引入IP开发,得到改编成电影电视漫画游戏等机会。只要健康的文化生态形成了,有几个人敢抄袭?哪怕不直接进行经济赔偿,也是无法承受之重。有人可能会说,一些影视公司本就是为钱而来,哪有这样的自净认识?这确实是个问题。
抄袭成本是一个值得讨论的话题,但抄袭者们最在乎的可能不是赔钱。只是当整个市场缺乏伦理支撑,当人们眼里只剩下钱时,才让赔偿成了唯一关注的目标和有威慑力的来源。现在是到了重申创作伦理的时候了,创作圈也应建立“黑名单”制度。而这需要大家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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