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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小说

来源:柳州晚报 2018-03-03 12:03   https://www.yybnet.net/

(资料图片)积步

讲述人:凌红,女,44岁,

自由职业

作者:积步

配图:蒙美旺

一玉米棒子的诱惑

在我极小的时候,经常有卖玉米棒子、薄饼的商贩,骑着老旧的自行车绕着厂区、学校叫卖。我和其他孩子一样,都极难抵得住玉米棒子的诱惑,纷纷向商贩贡献出自己仅有的零钱。零钱花完后,哪个还想吃的,便可拿铝制的牙膏壳来交换。

为了能吃到玉米棒子,平时最懒刷牙的我,一天可以刷上三次。爸妈见状很是高兴,以为我转了性子,还让妹妹跟着我学,好好刷牙。那段时间,每天晚上都能看到我在屋檐下勤快地刷牙,“噗噗”有声地喷水,妹妹不肯老实刷牙,被我强迫得经常“哇哇”地哭。隔壁小书屋的阿龙叔,每每见状,总会从口袋里掏出一颗糖放到妹妹的手心里。看到妹妹能边吃糖边刷牙,我羡慕极了,厚着脸皮问阿龙叔要,他说我“调皮”,从不给我糖吃。

商贩又来了,我太想吃玉米棒子,同桌阿良便给我出主意,叫我干脆把家里没用完的牙膏挤了换棒子吃。我听从了阿良的计策,偷偷将家里的半管牙膏挤掉换棒子吃,结果确实换到了棒子,不过不是商贩的玉米棒子,而是妈妈手中的棒子。爸妈至此方才弄明白我天天勤奋刷牙的真正原因。当得知是阿良给我出的主意后,便罚阿良到我家来帮大人削木薯。那晚,我与阿良一人削了一大筐木薯,累得第二天上课倒头便睡,脑袋被老师拿粉笔头当标靶砸了好几回。

二 有借有还,再借不难

正当我为吃玉米棒子苦思不得其法时,老师竟说,班上要进行作文比赛,奖品就是玉米棒子。为了能吃到玉米棒子,数学题可以算出半个人的我,开始点灯熬油、勤奋苦耕,好不容易才成功地挤掉一大批同学,拿到了渴求已久的玉米棒子。从那时起,我认为写作文就是有玉米棒子吃,经常缠着老师问还有没有比赛。

为了提高作文水平,我开始到阿龙叔的小书屋“泡书”,短短一个学期,我就将口袋里的零花钱全奉献给了他。实在没钱时我就用耍赖的方式,再不行就趁阿龙叔没瞧见,往怀里悄悄塞上一本,看完后再偷偷放回书架子上。这个方法果然好使,每次阿龙叔总是笑眯眯的,低头逗着他的那只大黄狗,似乎从来没有发现过。

阿良见我不再跟他去疯跑,嘴上骂我“傻子”,自个却跟我挤一块坐地上看得起劲。那时我们最爱看的是武侠小说,从《天龙八部》看到《射雕英雄传》。因为年纪太小,有很多字我们根本不认识,就带上字典,边查边看。特别是那些出神入化的武功招式,字虽生僻难懂,但我们却最是向往,常常边看边瞎比画,就连平时最为诱惑的商贩叫卖声,也不能再吸引我们。

记得那时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梁羽生写的《萍踪侠影录》,直到现在,那本发黄的老书还藏在我的藏宝箱里,封面上那个“阿飞书屋”的红印章向我昭示着书的主权,而内页那行手写的“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的名句,更是时时提醒着我当年偷书犯下的“罪行”。

三 一吨

升了初中,因为没有了玉米棒子的诱惑,我又仗着自己读过很多“大本头”,写作文时总是随手胡来。记得一次我在作文中写道:“今天我和妈妈在地里挖了很多的红薯回家,完了妈妈让我去洗红薯,完了又叫我和姐姐一起煮红薯,完了我就和姐姐狼吞虎咽地吃了一吨。”那时我刚学会用一些修饰手法写句子,认为用了这么多个“完了”,必定是一句很不错的排比。当老师讲评时,我还有些许小得意,可老师不仅指出我的不足,还同时指出我写错了字,把“一顿”写成了“一吨”,差之毫厘,谬以千里。自此,班里的同学不是叫我“完了”,就是叫我“一吨”,极少再有人叫我的名字。

为了重拾“玉米棒子”的辉煌,我再次点灯熬油、勤奋苦耕,认真踏实地去学习,把《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四大名著等书读了一遍又一遍。我也写了不少文章投到校刊里,虽屡次得到学校的广播朗诵,但却再也不能扭转我在同学跟前的“光辉”形象。

直到现在,很多同学在手机里存下我的手机号时,姓名一栏还是写着“一吨”的。

四 九阴白骨爪

高中时,我迷上了金庸和古龙的武侠小说,常利用是班级宣传员的便利,把一些小说的经典节段摘录到教室后的黑板上。由此,在班上还引领了一股武侠风。男孩们下了课,经常对着黑板从“九阴白骨爪”学到“小李飞刀”,有几位修成正果的“大侠”还在班上过招,结果瘦的“黄老邪”不敌胖的“周伯通”,被“九阴真经”伤了筋骨,紧急送到医务室处理。我也成了罪魁祸首,被班主任提到办公室,勒令撤版换内容,不然撤我的职。我只能老老实实地换了版面,这回换成了言情风,从琼瑶的“我知道他爱你爱得好痛苦好痛苦”到《飘》的“哪怕是世界末日我都会爱着你”。班上正处于青春期的女孩们,纷纷开始寻找起自己的“费云帆”和“白瑞德”,班主任终于忍无可忍,撤了我的职。

身无职务的我太闲,又开始点灯熬油、勤奋苦耕地写些青春感悟的文稿投到校刊,为了扬名,也为了获取每篇十元的稿费,好去买小说,半夜窝在被子里看。那时想看小说不是到图书室借阅就得自个到书店里买,哪有现在这么便捷,手机一搜就能搜到最新的小说。

终于,学问没学好,我却把双眼看出了两块大镜片来。

五快意江湖,一笑泯恩仇

工作后,网络小说开始风靡,我闲时无事常常追文。记得看《绾青丝》时,当看到自己钟爱的男配角云峥被作者写死了,我流泪不已,在我心里,云峥是风一样清朗的男子,是这世上最好不过的男子啊,我为他写了好多篇祭文,还到网上留言板去喷作者。妹妹看我如此难受,便说:你不喜欢结局不会自己写吗?一语如火,点燃了我沉寂多年的文学梦想。2008年,我拿起笔,认认真真地投入到写小说的大军中,成了名副其实的码字写手。

我又开始点灯熬油、勤奋苦耕了,不过这回,我不为“玉米棒子”,不为扬名,只为了让自己塑造的角色能被大家喜爱,只为了让这些角色在生死离别、爱恨情仇中,有血有肉地去快意江湖,一笑泯恩仇。

六借了三十四年的书

春节期间,我带上一些年货,回了趟爸妈几十年前待过的老厂子,还特意去看望几位老叔伯。走进院子,就见到阿龙叔坐在树荫下晒太阳。他已经八十三岁高龄了,老态龙钟,老花镜架在鼻尖上,再也不复当年的硬朗模样。

我上前问:“叔,您还记得我吗?”他浑浊的眼睛瞪了我半晌,愣是叫不出名字来。我把那本泛黄的《萍踪侠影录》拿出来,放到他手上,诚恳地说:“叔,这书我借了三十四年了,现在还给您,希望您能原谅我。”

阿龙叔这才认出了我:“你是小凌红哦!怎么?只借了这本吗?那本《白发魔女传》呢,怎不一块还?”

《白发魔女传》是阿良偷的,当年偷书时,我们自认为掩饰得极好,没想到阿龙叔竟一直心如明镜。我大为惭愧,红着脸解释道:“叔,《白发魔女传》是阿良借的,不是我呢。”阿良自从有钱后就出国了,那本书只怕早被他当废旧卖了。

“就数你最皮!”阿龙叔并没责怪我,只是像从前那般数落了我一下。随后他从一件蓝衫大口袋里大方地掏出一颗糖放在我手心里,记得我小时候他如何都不肯给我糖吃的,心间瞬时暖暖的。

阿龙叔将我还回的那本老书放回架子上,背影虽与几十年前相似,但身子弯曲了,步子也蹒跚了。他嘴里一如当年,哼着“有借有还,再借不难”……

我看到架子上,还有三四十本这样的老书。阿龙叔的儿子告诉我:没办法,老人对这些书有感情,搬了好几次家也没丢下。我感慨万千,我和阿良都是看着阿龙叔的书长大的孩子,这些书,不仅阿龙叔对它们有感情,我也不例外。

窗外树叶沙沙作响,我仿佛又回到了那年的仲夏,我和阿良翘课,躲进阿龙叔的小书屋里。

外面,商贩子一遍遍地叫着:卖玉米棒子咯,甜甜的玉米棒子!

里边,两位少年,正津津有味地读着武侠小说,他们的心魂早已被勾入书中,穿越江湖,劫富济贫,除暴安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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