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余承松 杨竹青)日前,义安区法院对首例虚假诉讼作出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并对案件双方当事人采取罚款措施。
今年7月7日,蔡某持4张欠条向义安区法院起诉骆某,主张骆某欠其2016至2019年劳务工资每年20万元共80万元,请求法院判决骆某支付该款。原被告在诉讼中试图调解并将被告房产予以抵押担保。承办法官经审理发现,该案原被告存在重大串通嫌疑,可能系虚假诉讼。经过进一步调查,掌握原被告串通虚构欠款事实,意图逃避银行追贷冻结被告房屋财产的证据。在承办法官的调查、教育、训诫下,原被告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承认错误,诚恳书面悔过,并接受法院处罚。义安区法院依法作出决定,对骆某罚款4000元、对蔡某罚款2000元,并作出前述判决,驳回蔡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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