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倩 杨竹青)日前,义安区法院执行局在执行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过程中,经当事人协商,对双方未申请执行的一起民事案件并案处理,从源头治理解决执行难,减轻执行压力。
2016年10月,柯某驾驶超载的重型自卸货车在义安区顺安镇某路段自东向西直行时与皮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车上乘客饶某、皮某某(二人系母女关系)受伤。经查,该重型自卸货车挂靠于铜陵某公司,柯某系侯某雇请的驾驶员,铜陵某公司为该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三者险。2019年1月,皮某某、饶某分别起诉了铜陵某公司、某保险公司、侯某、柯某,案件生效后,皮某某先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饶某一案已生效,但未申请执行,在本次和解协议中并案处理。此举方便了人民群众,节约了司法资源,也提升了执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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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铜陵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