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雪琳)12月18日,铜陵市铜官区法院的执行法官在义安区天门镇某矿山里出现在被执行人姜某眼前。在拘留威慑下,姜某履约还款10万元。
2012年9月,姜某以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徐某借款20万元,后催讨无果,徐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姜某及时归还欠款。法院审理后认为,姜某向徐某借款20万元,有徐某出具的借条、转款凭证等为证,姜某未按约定返还借款,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依法判决姜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徐某借款20万元及利息。
2015年,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官调查核实后发现,姜某无银行存款、债券、车辆、房产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多次上门查找均无所获,姜某早已外出,当起了老赖,该起案件只能暂时终结执行程序。时隔多年,该起借贷案始终挂在法官心里,今年11月,法官再次对案件恢复执行,通过在社保部门调取被执行人的缴费记录等分析查找姜某下落。从缴纳明细看,铜陵某保安公司代缴了部分社保费用,法官分析姜某可能在该公司上班,遂前往保安公司了解情况,得知姜某被派往义安区天门镇某矿山担任保安,法官提前准备好拘留决定书,带领法警前往某矿山查找。12月18日,法官在矿山里顺利找到姜某,姜某很惊讶,他没有想到自己躲在这里都能被找到,被带到执行局后,面对拘留的威慑,姜某现场向徐某归还现金10万元,余款年底前还清。
保安公司得知姜某的欠款情况后,要求解雇姜某,在法官的劝说下,保安公司才承诺继续为姜某提供职位。姜某以自己多年的躲债生活告诉大家,推诿逃避执行最终躲不过正义的法眼,选择履行义务,选择回归诚信,这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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