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洪梅 杨竹青)2月1日,天门法庭在立案后及时成功调解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依法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据悉,姚某某等40人均在被告丁某开办的皮具公司上班,因经营不善,被告拖欠姚某某等人员工资合计214809元。因无力偿还,丁某分别向姚某某等40人出具工资欠条,未约定还款日期。后原告姚某某等人多次讨要无果后,依法于2019年1月31日诉至义安区法院天门法庭。收案后,天门法庭法官考虑到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且临近春节,工资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便立即联系被告公司,在电话关机、公司关门的情况下,天门法庭法官想尽一切办法终于联系到丁某,并及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丁某确认了40名农民工所欠的工资情况,表示克服一切困难,确保两个月内支付所欠40名人员工资214809元,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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