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铜陵市道路交通管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相关规定,铜陵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新增和升级改造下列点位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并于2020年12月16日启用。现将具体点位公告如下:
一、升级改造电子监控设备点位:重点抓拍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逆向行驶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
1、滨江大道与翠湖六路交叉口;
2、滨江大道与西湖二路交叉口;
3、五松山大道与朱永路交叉口;
4、天门山大道与翠湖三路交叉口;
5、天门山大道与翠湖四路交叉口。
二、新增电子监控设备点位:重点抓拍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逆向行驶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
1、滨江大道与翠湖四路交叉口;
2、滨江大道与长山大道交叉口;
3、滨江大道与天柱山大道交叉口;
4、五松山大道与西湖三路交叉口;
5、齐山大道与翠湖六路交叉口;
6、齐山大道与西湖一路交叉口;
7、齐山大道与西湖二路交叉口;
8、天柱山大道与西湖二路交叉口;
9、天柱山大道与翠湖六路交叉口;
10、长山大道与翠湖六路交叉口;
11、长山大道与西湖二路交叉口;
12、长山大道与翠湖五路交叉口;
13、天门山大道与翠湖六路交叉口;
14、天门山大道与西湖一路交叉口;
15、天门山大道与西湖二路交叉口;
16、黄山大道与西湖一路交叉口;
17、黄山大道与西湖二路交叉口;
18、泰山大道与西湖二路交叉口。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在行经上述路段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安全有序通过。
铜陵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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