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小江 记者 姜蕊)5月1日起,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正式施行。为熟悉掌握诉讼证据规则,保证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审理民事案件,保障和方便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日前,铜陵市法官协会和市中院民事审判三庭举办了关于新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的学习交流活动。
当天,铜陵学院两名副教授,市中院、各区县法院的相关审判人员以及部分律师参加了学习交流。铜陵学院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姚明首先以《关于新修订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定〉若干思考与分享》为题,详细讲授自认规则的完善、书证提出命令制度的完善、免证事实的优化、对鉴定活动的优化、进一步规范当事人陈述、进一步规范举证责任分配、细化电子数据采信规则等八个方面的内容。
讲授结束后,参加学习交流的人员就新民事讼证据规定与原民事诉讼证据规定及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衔接等问题进行了交流,还对新民事诉讼证据规定中具体条款的理解与适用展开深入讨论,并对司法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相互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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