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照柱)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铜陵市于日前发布《关于划定铜陵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通告》,主城区内全天24小时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
通告适用于在禁用区内作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机械类型: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叉车、打桩机、铲车、牵引车、摆渡车等。明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污染物的;经检测,污染排放超过国家相关规定限值的,以及所装用柴油机达不到国家相关标准的。此外,考虑到铜陵市首次对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管控,将适当给予一定的缓冲时间,分为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翠湖六路-陵江大道-石门路-铜都大道南段-滨江大道南段-滨江大道-翠湖六路合围区域,滨江大道沿线码头作业区,全天24小时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第二阶段自明年1月1日后,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需要优化扩大调整的,将另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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