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汪伟 代维)连日来,市财政局在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的同时,坚持主动跟进、多措并举,帮助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
市财政局会同牵头部门研究相关财政支持政策,并纳入铜陵市应对疫情帮助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的十六条政策,切实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快资金申报、审核进度,确保4月底前50%以上已安排涉企资金拨付到位。为切实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对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由同级收益财政对2020年一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先征后补。对不裁员或少裁员企业,可按规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或给予稳岗返还;对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经批准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积极支持和指导企业申报中央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提供续贷过桥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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