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彬)日前,五松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某小区门面干洗店有人手机被盗。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据报警人刘某称,其早上来店里上班时,因工作不方便,便将自己的华为P30 Pro手机放在洗衣房的桌子上,半个小时前,却发现手机不见了。刘某告诉民警,手机是才购买的,价值4800元。随后,民警调取了店内视频监控发现,在刘某离开洗衣房之时,一名戴帽子的男子进入店内,见洗衣房无人,偷偷将桌子上的手机拿走。
根据视频中男子的体貌特征,民警查看外围视频监控一路追踪,发现男子作案后,迅速驾驶一辆黄色的助力车离开,并进入附近一家烟酒店内。民警马不停蹄地赶往该烟酒店,询问店主得知,男子进店准备购买香烟,但是由于没带钱和手机,故借了店主手机拨打了一个电话,其后男子又驾车离开。民警立即查询该号码的所有人,发现是一名女子的号码,且该女子就住在该干洗店附近小区。民警判断,嫌疑人可能与该女子关系匪浅。随后,民警几次前往女子的楼下守候,但一直未发现男子。无奈,民警将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和黄色助力车等信息向受害人刘某进行了通报,并叮嘱刘某一旦发现有人骑黄色助力车出现在附近,请立即与民警联系。
果不其然,2020年1月2日上午,刘某在干洗店里忙活时,发现马路对面一名男子坐在黄色助力车上,疑似在等人。透过店玻璃再细致查看,与民警通报的信息十分吻合,刘某立即拨打了民警电话。民警快速赶到现场,将男子抓获。经讯问,男子叫汪某某,49岁,铜陵人,有犯罪前科。在铁一般证据面前,汪某某很快交代了盗窃他人手机的犯罪事实。据汪某某称,其有一个女性朋友居住在受害人店附近,当天,其骑黄色助力车是接该朋友的,但在等待过程中,闲着无聊,便进入受害人干洗店内,本想询问洗衣服的价格,可进店后未发现有人在,正好见桌上有一部手机,一时心生贪念,将手机偷走。其后,汪某某以300元的价格将手机卖掉。
目前,汪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警方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并退还了4800元给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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