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朱敏)记者1月3日从市发改委获悉,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铜陵市积极落实价格临时补贴政策,去年发放临时补贴资金1459万余元。
据悉,铜陵市按规启动、及时响应,健全社会救助及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3.5%或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6%,即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合理测定、足额发放,在统计部门价格指数发布后联合测定补贴金额,去年,铜陵市按18至53元不等标准,发放临时补贴资金1459万余元,惠及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领取失业保险人员及比照城乡低保对象发放生活补贴的企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遗属等困难群众25.8万名。严格管理、定时到位,实行“按月测算、按月发放”,明确在统计部门价格指数发布后20个工作日内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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