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汪伟 章莉)近日,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就差旅伙食费、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等作出明确规范。各项规定自2019年11月1日起执行。
《通知》明确了差旅伙食费、市内交通费交纳标准。出差人员出差期间需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的,应当提前告知控制标准及相应凭证需求,并向伙食提供方交纳伙食费。其中,在单位内部食堂用餐,有对外收费标准的,出差人员按标准交纳;没有对外收费标准的,早餐按照日伙食补助费标准的20%交纳,午餐、晚餐各按照日伙食补助费标准的40%交纳。在餐饮服务单位用餐的,按照餐饮服务单位收费标准交纳相关费用。出差人员出差期间接待单位协助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应当按每人每小时10元(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算)的标准交纳交通工具使用费,最高不超过日市内交通费补助标准。
《通知》还明确了凭证开具和收取资金的账务处理,既规范了“交”又规范了“收”,在要求出差人员按收费标准交纳费用的同时,又强调接待单位应按规定收取相关费用。
新闻推荐
一天晚上,有人给我寄来了一份神秘快递,打开一看里面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一些符号,箱子里还有个三角形的电话。于是,我抱着试试...
铜陵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铜陵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