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雪琳 杨竹青)4月11日晚,铜官区法院执行干警连夜坐火车,跨越千余公里赶到天津某银行,顺利扣划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拖欠任某等100余名农民工工资款600万元。
2015年,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铜陵市某小区二期某标段工程,任某等组织了100余名农民工为该工程提供挖土方、土建、水电、消防、安装等劳务。起初,他们还能按时足额领取劳务费,可到工程建设尾期,工资却迟迟拖着不付,2018年6月起,任某等陆续向铜官区法院起诉。法院查明事实后依法判决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支付任某等劳务费、工程款共计6428926元。
判决生效后,任某等申请执行,铜官区法院受理后立案当日即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可邮寄出去的执行材料始终没有回复。经网络查询,发现被执行人账户已被多家法院多轮冻结,无财产可供执行。4月11日17时,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该公司账户时,发现该公司在天津有一新开账户且当日有大额现金转入,因系统反馈无法冻结需前往柜台办理,为防止财产转移,法官即连夜赶赴天津,根据网络查控系统反馈的财产线索,最终成功扣划了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账户余额600万元。下一步,铜官区法院将集中为任某等农民工兑付案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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