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彬)驾驶人王某驾驶刚买3天的新车不守交规闯红灯,结果发生了交通事故,车辆侧翻、车损严重,自己还受了伤,同时还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12月21日17时51分,王某驾驶车号牌为皖BB1V**(临时号牌)的越野车沿铜陵市朱永路自东向西行驶至坝白路与朱永路交叉口时闯红灯,与自南向北行驶的胡某某驾驶的皖G739**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王某受伤的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市公安局义安分局交管大队事故处理中队赶赴现场勘查,调取路口视频监控,记录事故双方当事人的陈述。
12月22日,义安交警给这起交通事故下达了事故认定书。当事人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之规定,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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