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交警同志你好,我举报有人酒后驾驶撞到路灯。”9月14日凌晨3时许,铜陵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大桥大队接到报警,称在铜港路桂家湖路段,有人酒后驾车撞到了路灯杆。在民警调查时,报警人却被发现酒后驾驶。
民警赶到时,报警人高某仍在现场。经检测,事故车辆驾驶员王某酒精测试结果为0,并没有酒驾。此时,事情发生了戏剧性反转。王某爱人现场向民警反映,高某是酒后驾驶,他的车子就在不远处。
民警随即对高某也进行了酒精检测,结果为59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然而,高某拒不承认自己开了车,称是朋友开的车。
民警发现高某独自一人,有酒驾嫌疑。在经过现场查证后,高某终于承认自己酒后驾车。原来,当晚高某驾车回家路途中发现有人倒车撞到了路灯杆,觉得有酒驾嫌疑,便立即报了警,却没有“想到”自己才是酒驾。
随后,民警将高某带回交警部门进行处理。警车上,面对交警,高某仍沾沾自喜:“喝那么多酒还能把车开回家,没两把刷子哪儿行。”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高某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同时,高某的A1A2驾驶证将面临降级处理。
吴根枝任俊凯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王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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