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徐正义记者盛向锋)记者6月25日从市住建委获悉,为进一步完善铜陵市城市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方便居民生活,经市政府同意,日前,该委联合相关单位制定的《铜陵市城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简称《指导意见》)已正式印发施行。据悉,按照该《指导意见》,今年铜陵市启动改造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示范项目,力争在示范引领下,利用3--5年时间把建筑质量良好、小区配套完善的老旧小区逐步改造到位。
市住建委物业管理科工作人员介绍说,铜陵市中心城区的多层住宅楼多数建设年代已久,居住者以中老年人居多,由于没有配置电梯,爬楼梯难成为老年人日常生活的一大难题。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不断提高,增设电梯的呼声也越来越多。为破解这一难题,市住建委在会同县区政府、相关部门深入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决定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作为今年老旧小区整治民生工程“适老化”改造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加快推进该项工作,市住建委借鉴北京、广州等地经验,联合市城乡规划局、市质监局、市财政局组织拟订《铜陵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后于日前印发。
该《指导意见》对增设电梯的适用范围、实施原则、资金筹集、实施主体、组织实施、使用管理及维护、协商解决机制、职责分工、财政补贴申办程序等作出了明确相规定。据悉,增设电梯的适用范围为市区范围内在国有土地上依法建成并投入使用,未设电梯的5层以上(含5层)的既有多层住宅(最高为7层),且增设电梯在原产权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按照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建筑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和电梯管理等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经该单元(幢)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业主自愿、公开透明、充分协商”等原则进行实施。
拟加装电梯的单元、幢或小区相关业主是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人,负责委托方案设计、意见统一、工程报建、设备采购、工程实施、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增设电梯所需的资金,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由共同出资业主自行协商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出资;出资增设电梯的业主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同时,对试点项目可安排财政奖补资金,对每台增设电梯奖补资金不超过以下标准:七层20万元/台,六层18万元/台,五层16万元/台;涉及管线改造的,另增加5万元补助资金。增设电梯所筹集的资金及使用情况应当在小区显著位置公布,接受监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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