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章利方文婷)9月1日起,铜陵市城乡居民可到户籍所在社区(村委会)办理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上年度已参保缴费人员无需再办理续保手续。中小学校、职业学校、中高等学校、幼托机构在校学生统一以学校为单位参保缴费,未继续升学的本年度毕业生需到户籍所在社区(村委会)办理续保手续。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省市有关政策规定,2018年度铜陵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有所调整,所有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180元。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居民、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和重度残疾者,由民政医疗救助基金代缴个人保费;70周岁以上参保居民、未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重度残疾者由各级财政按比例代缴个人保费。
每年9-11月份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将集中扣缴下一年度个人保费,每次扣款后及时将欠费人员名单反馈给社区(村委会),由社区(村委会)负责催缴保险费。对集中缴费期未缴费人员,12月份,经办机构再委托银行补扣两次。广大城乡居民应及时将保费存入代扣代缴存折中进行扣款,以确保按时享受2018年度的基本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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