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佳)4月11日,宜君县人民法院对该县某单位财务人员胡某某涉嫌挪用公款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这是宜君县监察委员会成立后,查结并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第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据悉,宜君县纪委监委针对此案专门成立了由第七、第八纪检监察组(以转隶干部为主)干部组成的专案组,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队先后远赴内蒙古、北京、上海、杭州、深圳等多地取证,并与县检察院、县法院多次召开案件联席会议,加强案情交流和分析研判,重点讨论职务犯罪案件法法衔接的相关问题。
庭审由县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检察机关对案件的主体、职责、挪用方法、挪用金额等证据材料进行分组举证质证,监委移交的证据对案件审理发挥了关键作用。该案的调查和审理,县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之间实现了更加有效的衔接,标志着宜君县监察体制改革后在深化纪法融合、法法衔接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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