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规定,现将2021年度报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凡2021年12月31日前,在铜川市市场监管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须在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网址http://sn.gsxt.gov.cn),报送并公示2021年度报告。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对其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未按照规定期限报送年度报告,以及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将其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详情请登录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tongchuan.gov.cn),查看重要发布栏里《2021年度报告告知书》。
特此公告。
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0日
新闻推荐
记者带你逛灯市 本报记者 谢艳素2022年02月14日A04版文章字数:997朗读:
灯市灯笼姹紫嫣红通讯员寇会云摄大红灯笼映红了脸颊通讯员寇会云摄各式灯笼吸引了小朋友的眼球通讯员寇会云摄选购好灯笼...
铜川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铜川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