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王桂芹)为确保地方粮油储备安全,铜川市出台了《铜川市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从使用范围、分级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明确责任、落实配套,进一步完善了铜川市粮食风险基金的管理。
明确责任,分级管理。粮食风险基金不再实行包干办法,按照事权、财权统一原则,《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粮食风险基金管理范围、权限、责任等内容,并根据相关因素测算到区(县),分级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专户管理,统筹使用。粮食风险基金实行专户管理,《办法》明确粮食风险基金用于市与区(县)储备粮油利费补贴,消化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和经营性粮食财务挂账的相关支出,同时粮食风险基金按国家规定的用途统筹使用,节余的粮食风险基金,可用于支持粮食产业化等粮食方面的开支,不得挪作他用。适当补助,分级负担。《办法》规定市级储备粮油利费补贴,由市财政局在粮食风险基金中直接支付,区(县)储备粮油利费补贴由市财政用粮食风险基金给予适当补助,对于市级下达的粮油储备计划内的实际储备粮油费用给予定额补助,每年储备粮补助0.06元/斤,储备油补助0.2元/斤,超出部分由区(县)负担。加强监督,规范管理。《办法》要求各区(县)要按照有关政策,将应筹集的粮食风险基金纳入财政预算,足额保障,同时加强监督检查,不得随意改变用途、不得挪作他用。
新闻推荐
铜川中院张文东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 2022年01月11日A06版文章字数:513朗读:
本报讯(通讯员孙梦凡)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决定,铜川中院研究室副主任张文东被授予“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近年来,张...
铜川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铜川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