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于海燕)近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和最低缴费档次的通知》(铜人社发〔2021〕36号)文件,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53元,比之前每人每月增加10元。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月人均待遇水平达到176元。
经铜川市委、市政府批准,统筹考虑铜川市近年来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等情况,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个人缴费标准进行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53元,其中增加部分中央财政补助5元,省级财政补助2.5元,市县财政补助2.5元,从2020年7月1日起实施;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年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9个档次,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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