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住房公积金准入的范围
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售楼盘位于铜川市行政区域内,需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规定向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申报楼盘相关资料,经市公积金中心批准企业准入和公积金贷款楼盘准入后,方可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由开发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住房公积金准入的条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市公积金中心提交相关资料,提出公积金准入申请,中心从企业信用状况、资金规模、对铜川城市发展贡献、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方面进行综合评级,按正常准入、关注准入、不予准入对企业实施差别化公积金楼盘准入管理。
正常准入:开发企业及所建设项目楼盘符合公积金准入条件,经市公积金中心主任办公会批准后予以准入:
1.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及开发资质证书合法有效;
2.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债务纠纷,无拖欠农民工资情况,无不良信用记录,无相关违约事项;
3.楼盘工程建设进度达到地面正负零,投资额达到楼盘总体投资额30%以上。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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