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薛宝华)近日,一位案件当事人拄着拐杖来到市人民检察院,向副检察长张宏甫送来一面书写着“拨云见日为公悬明镜,设身处地为民守太平”的锦旗,当事人激动地说:“检察机关发放的司法救助金,使我近乎无米下锅的家重新有了米香。我从内心十分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感谢检察机关送来的温情。”这是市人民检察院在2020年第三次接到群众送来的感谢锦旗。
2020年,铜川市两级检察机关认真依法履行职责,加大司法救助案件办案力度,全年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7件,向被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55.7万元,同比救助案件数上升8倍,救助金额是2019年的4倍,搭建起了良好的检民桥梁,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检察保障。
近年来,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工作,立足检察职能,坚持法律监督与司法救助并重,切实把保护被害人权益放在突出位置,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在办案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在实践中十分重视“法与情”相结合,保护与救济相统一,不断探索创新司法救助办案机制,切实加强检察机关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力度和社会其他单位的工作联系,有效拓宽救助渠道,及时对发现的司法救助案件予以救助。特别是检察官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过程中,积极搜集案源线索,对照救助条件,严格把握,实事求是,应救尽救,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拉近检察机关与群众的距离,传递检察温度,彰显司法温情。
在办理的陈某某司法救助一案中,被害人陈某某与被告人王某某发生口角,被王某某用?头砸伤头部,致重型颅脑损伤,经医院全力抢救,虽保住了性命,但是失语、偏瘫,生活不能自理,经鉴定为重伤二级。王某某虽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但民事赔偿不能兑现,陈某某未得到任何赔偿。经办案检察官调查核实,被害人家庭贫困,夫妻二人劳动力有限、儿子智力残疾,为了筹钱抢救被害人,他们变卖财产,四处借钱,基本生活都成了问题。罪犯王某某家庭为刚刚“脱贫摘帽”的贫困户,无力赔偿。
承办检察官积极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最终为被害人申请到司法救助金8万元,并通过社会相关单位启动社会扶贫风险资金冲抵其5万元小额贷款。被害人家属激动地说:“你们当时来我家后,说要司法救助,我丈夫的精神就好多啦!我们看到生活的希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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