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阳)长期以来,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贵”问题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药品价格虚高。对此,2019年初新组建的铜川市医疗保障局多措并举推动药品降价,减轻患者经济负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足感。
落实国家集采药品降药价。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是降低群众药费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的一项重要举措。铜川市分别于2019年12月、2020年4月、2020年11月三批次落地执行了国家集采任务,共计112个中选药品,涉及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疾病、精神疾病、抗感染等多个治疗领域,平均降幅54%,最高降幅96%。铜川市积极贯彻落实,细化工作措施,及时拨付医保周转金、加大舆论宣传、开展培训督查,强化药品采购、使用、回款全流程监管,确保国家集采药品政策落地见效。截至第一批中选药品约定采购周期2020年12月9日,全市实际采购量占国家任务量的423%,第二批中选药品约定采购周期时间才过半,实际采购量已占国家任务量的130%,均好于预期,第三批中选药品正在稳步推进。实施范围逐步由医疗机构扩大到零售药店,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买到质优价廉的集采药品。按约定采购量测算,预计三批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年节省药品费用近1700万元。发布药品价格信息稳药价。2019年9月,铜川市开始实施药品价格信息发布制度,率先建立省内首个药品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平台,每月定期在《铜川日报》发布3家连锁药店50种药品价格监测信息。2020年4月,不断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充分利用区县中心广场电子屏和“铜川医保”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定期公布铜川市12家连锁药店50种药品价格监测信息,方便群众比价,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稳定市场预期,推动药品市场健康发展,减轻群众用药负担,让监测结果惠及百姓。
健全价格监测体系控药价。从2020年1月起,建立健全药品价格监测体系,将全市所有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药品价格监测范围,实现铜川市医保定点药店药品价格监测全覆盖。在全市70多个连锁、零售药店设立监测点。重点监测市场销量大、社会关注度高的药品,并实行动态调整。通过实时定期监测,密切关注药品价格波动和价格舆情,对出现价格异常波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对违规抬高药品价格的进行约谈整改,依法处理,充分发挥价格监测体系在保供控价中的重要作用。2019年以来,共对医药机构提醒告诫、约谈9次,下发整改通知书6件。
最新监测结果显示,全市药店108个常用药品平均零售价格由2019年37.1元降至2020年31.2元,下降16%。铜川市强化监管,打好“组合拳”,降低药品费用、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的成效初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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