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梁小平 高巨亮)近日,王益区出台《村集体经济收入与村干部报酬挂钩暂行办法》,着力破解村集体经济发展难题,通过将村集体经济收入与村干部报酬挂钩,激活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科学划定范畴,明确挂钩情形。《办法》明确村干部发展壮大村集经济挂钩资金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合作经济组织自主生产、经营、投资等产生的收益。村集体通过租赁发包土地、林地、果园、水库、房屋、厂房、设备等资源资产获得集体经济收益的,不计入村集体经济纯收入总量,限定提取比例作为挂钩资金。同时规定,村集体经济规模小、盈利能力弱、纯收入低于10万元的“薄弱村”,村集体财务管理混乱、不能准确核算收入的村,各级财政奖补资金及扶持项目产生的集体收益和往年已有积累不得参与挂钩分配,以此激励村干部自主创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实行“双向挂钩”,树立鲜明导向。《办法》突出“多干多得、少干少得、不干惩戒”的鲜明导向,建立“双向挂钩”机制。将村集体经济收益划分为“空壳村”“薄弱村”“一般村”和“富裕村”四个类别,对集体经济发展“一般村”和“富裕村”进行挂钩,按照增量年度村集体经济纯收入在10-30万元(含30万元)的,提取不高于10%的纯收入作为挂钩资金;30-50万元(含50万元)的,提取不高于15%的纯收入作为挂钩资金;50万元以上的,提取不高于20%的纯收入作为挂钩资金,具体挂钩比例各镇办根据实际情况可作适当调整。此外,对发展村集体经济措施不力,当年负增长或连续两年无增长的,将适当扣减村干部相应补贴,通过“双向挂钩”机制的建立,倒逼村干部干事创业,有效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规范发放程序,强化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挂钩资金分配采取村级申请、镇(街道)审定、区级备案程序进行。每年年初财务决算完成后,由村党组织牵头对本村上年度集体经济收益进行核查,并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根据村干部对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参与度和贡献率,研究提出初步挂钩分配方案,经公示无异议后,向镇(街道)党委提出书面申请。镇(街道)党委根据村级申请,对村集体经济上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核验,并将核验情况和奖励分配方案一并提交镇(街道)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后在镇(街道)、村两级分别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无异议后,从村集体经济收益中列支,并将挂钩资金分配情况向纪检、财政等相关部门备案,确保挂钩资金分配全过程规范、阳光、透明。同时,对在挂钩分配和财务管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套取挂钩报酬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新闻推荐
本报讯(通讯员王辉王雯玮)今年以来,印台区选拔各行业优秀青年编入人才库,为优秀青年人才搭建成长和干事创业平台,引导各类青年...
铜川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铜川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