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杜静波)2月25日,记者从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出台《关于为依法防控疫情和促进社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工作意见》,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安定有序。
《意见》提出,要认真贯彻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规定,依法从快从严惩处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的各类刑事犯罪,营造安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加大中小企业司法帮扶力度,开辟涉企纠纷“绿色通道”,审慎适用司法强制措施,依法妥善审理破产案件、涉疫情合同纠纷案件、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因疫情引发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疫情导致的医疗纠纷案件等。
《意见》指出,要畅通网上立案、跨域立案、自助立案、在线调解、网上开庭、视频接访等渠道,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发挥执行指挥中心功能,扎实做好网络查控、委托执行、应急指挥等工作,加大线上查控、纳入失信名单等措施运用,努力为后期执行夯实基础。对因疫情影响而陷入困难的企业和个人,要加大诉讼费用减、缓、免适用力度,充分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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