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任得平 孙哲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检察机关积极构建涉黑涉恶案件公检法会商机制,充分发挥公检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职责作用,形成共同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强大合力,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完善会商机制,加大惩治力度。市检察机关持续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先后牵头制定了《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沟通会商机制》《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质效通报制度》,对沟通会商机制的主要内容、基本形式等内容进行了规范,明确了法院、检察、公安在会商机制中的职责。机制建立后,市检察机关多次牵头会商案件,不断完善工作机制。通过对涉黑恶案件提前介入、沟通协商、会诊指导、会商研判,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加大涉黑涉恶犯罪惩治力度,基本形成公、检、法部门充分沟通会商、相互配合制约的局面。
牵头案件会商,提高案件质效。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在沟通会商机制中的协调作用,多次协同本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案件会商研判,对办理案件过程中遇到的疑难案件、重大案件和新型案件组织公检法会商研判,妥善解决认识分歧,统一执法办案尺度和证据认定标准,不“拔高”也不“降格”,确保案件办理质效。两级公检法负责同志主动担当、靠前办案,多次参与重要案件的沟通会商,对案件办理提出意见建议。通过案件沟通会商,案件质量明显提高,为涉黑涉恶案件的快侦快诉快判奠定了基础。
加强案件会商,形成司法合力。市检察机关依托公检法沟通会商机制,及时研究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互通情况和信息,分析研究犯罪新动向新趋势,提高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整体水平。同时开展案件沟通会商,使参与办案的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相互学习了办案技能和经验,提高了执法办案水平,为同类案件的办理打牢了基础。沟通会商机制,进一步凝聚了共识,明确涉黑涉恶办案思路,坚定了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的信心,形成打击涉黑涉恶犯罪的强大司法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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