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郑况纳)近日,市中院领导带领资深法官深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就国有企业相关问题进行座谈。
市中级法院领导在座谈中指出,成立涉国有企业民商事案件沟通协调领导小组是落实中央关于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重大决策和省委相关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由法院主导,国资委全力配合。人民法院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立国有企业破产联动工作机制,解决好国有企业破产案件遗留的问题,切实服务和保障国有企业发展。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领导对市中级法院在国有企业破产案件中所做的工作给与肯定。他说,建立联动机制很有必要,市国资委随后将人员名单及时报送法院,指派专人对接工作。关于国有企业破产案件遗留问题,市国资委会牵头和市财政及时联系,将拖欠的破产申请费予以缴纳。同时与工商部门对接已破产企业的资格注销和清算组解散事宜,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在座谈过程中,双方还就国有企业的整体情况、现在面临的问题困难以及国有企业盘活的路径方法等作了充分的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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