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白钰)2月27日至3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到铜川市部分区县的派出所、社区、村、居民小区以及环卫公司、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对《铜川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走访调研。受访干部群众高度肯定了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认为《条例》的出台、贯彻落实既是打好蓝天保卫战的现实需要,也是铜川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更是引领文明、法治、绿色生活新风尚的惠民利民之举。
《条例》自2019年1月1日施行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多措并举,有力推进《条例》宣传贯彻落实。春节期间全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5.94,较去年改善10.7%;PM10、PM2.5、SO2、NO2、CO五项主要污染物持续下降,其中SO2、CO分别较去年同期下降42.1%、37.0%;中度及重度污染天同比各减少1天。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时段(除夕13时至初一12时),铜川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5.45,全省排名第二,比前两年同期明显好转。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垃圾基本实现“零清运”,全市未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警情,实现了“零火警、零伤害”。
成立机构,夯实管控工作职责。铜川市成立了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为组长的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禁放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已开展督导检查2次,下发《工作通报》3期,有力推动了《条例》的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铜川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夯实了各区县政府、新区管委会和市教育局等9个职能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移动通信运营商落实《条例》的工作职责。
广泛动员,营造浓厚氛围。全市开展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集中宣传活动33场次,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15万余份。召开社区(村组)座谈会28次,走访企业、商户宣传1300余家,签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790余份。铜川广播电视台、《铜川日报》、铜川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宣传3800余次。移动运营商发送手机短信60余万条。市教育局向中小学生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家长书》5.3万余份。市交通局在全市1125辆装有LED显示屏的公交车、出租车滚动播放烟花爆竹禁放内容。市市场监管局向新开办企业发放宣传单700余份。
履职作为,形成管控合力。安监部门注销了禁放区域内12家烟花爆竹销售门店的《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工商部门清理整治了婚庆公司、殡葬服务公司售卖烟花爆竹现象。教育部门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主题班会活动,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家长书》,在教育学生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同时,带动家长共同遵守禁放规定。城管部门落实保洁员监督举报机制。公安机关成立专职队伍,加强对辖区街面、路面、单位、小区以及城市周边农村的巡查,巡查人员实行包区域、包时段巡查制度,对违法燃放行为进行主动查处;建立“一所一片、一警一块、层层落实、包干到人”的管控机制,确保每条街巷、每个小区、每个村组都有民警管控;管控民警将管控区域内的物业人员、保安人员、治安积极分子充实为管控人员,增强管控力量。
重拳出击,打击违法犯罪。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9起,治安处罚9人,现场制止79起,训诫教育82人。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2起,行政拘留4人。印台公安分局成功破获1起非法制造烟花爆竹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何某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全市各级各部门直面《条例》实施中存在的传统观念影响、违法行为取证难、源头治理任务艰巨等问题和困难,将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强化宣传引导、强化日常监管、强化监督问责,扎实推进《条例》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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