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泽星
一位铜川印台区群众实名投诉信用社,2009年10月份贷款5万元,当时未办成,半年后得知贷款成功,但自己却分文未见,如今加上利息已经十几万元,自己还上了黑名单。此消息引起网友关注,对此,《阳光报》记者来到了铜川市印台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进行核实。印台信用联社回应:2017年已走司法程序,法院判了个模棱两可,没有落实资金去向,建议当事人向经侦大队报案。至于当初发放的5万元贷款去哪了?印台信用联社表示至今仍未查清。
贷款被告知办不成 半年后却被催利息
5月8日,一位名叫张佩的铜川印台区人在网上爆料称:2009年10月份,经朋友介绍自己准备在印台区广阳信用社贷款五万元,当年10月25日办完手续后等待通知,一个礼拜之后咨询被告知办不成,不给批贷款。张佩要求退回贷款资料,被告知银行会自行销毁。
反映称,时隔半年后,信用社电话催促张佩偿还利息。张佩表示自己此时才知道已经“被贷款”,她联系介绍人找到当时办理的工作人员白艳萍时,白姓工作人员表示将贷款给了别人。随后张佩将此事多次反映至有关单位,但事情始终未得到有效解决。
反映称,2017年,张佩与信合打了官司,官司胜诉。但问题仍未得到实际解决。当时贷款的五万元如今加上利息已经十几万元,但张佩并未拿到一分钱,贷款背在其名下近10年时间,也被也被列入“黑名单”。张佩需要信合将征信中的呆账撤销,从“黑名单”中移除。
印台信用联社:信用社工作人员与介绍人共同还款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记者多方联系但并未见到投诉人。5月29日下午,《阳光报》记者来到铜川市印台信用联社核实情况。
该信用联社监察室高主任接待了记者,表示有此事,并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印台区人民法院(2017)陕0203民初字第253号文件,文件中显示,原告印台信用社与被告张佩之间的借款合同依法成立,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义务,现原告无法证明其已将该借款合同下的50000元贷款交付被告张佩,被告亦否认其收到该50000元贷款,故原告无法证明其履行了发放贷款的义务,应承担不利后果。判决结果为驳回原告铜川市印台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诉讼请求。
高主任解释称,法院已经判了,借款合同是没问题的。对于当事人所称没有收到5万元贷款,高主任表示钱肯定是发了,至于里面存在其他什么关系,目前还不清楚。同时又为记者提供了一份还款协议,内容为当事人与信用社工作人员白艳萍及介绍人约定的还款事项,协议中称因为工作人员白艳萍将贷款发放给他人,所以由其白艳萍与介绍人共同偿还贷款五万元。
高主任表示,有这个东西(还款协议),这就成了他们几个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现在那个介绍人也联系不上,已经进监狱了。
贷款去向不明 信用社建议当事人报案
高主任表示法院判的认可借贷关系成立,但法院判了个模棱两可,也没有落实资金去向,印台信用联社现在也不清楚钱的去向,但贷款是肯定发放了。对于2009年印台区广阳信用社发放的五万元贷款,究竟贷给了谁?信用社白姓工作人员究竟有没有将贷款发放给他人,为什么她自己要来承担这笔欠款?
因欠款当事人也被列为黑名单,如今如何解决这笔欠款问题?高主任称,目前解决初步意向是建议当事人到经侦大队报案,等待公安机关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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