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曹金 通讯员 何俊良)为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切实维护铜川市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近日,市打非领导小组印发了《铜川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全市推行非法集资有奖举报制度。
《办法》明确了非法集资认定、举报奖励条件、奖励标准、奖励程序和监督管理。举报人按要求举报非法集资涉案情况,经查实后,最高可获得10万元奖励。
《办法》明确,举报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有明确的举报对象、举报事实及证据,举报内容事先未被有关部门掌握,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并已依法作出处理后,即可按照涉案金额比例获得奖励。举报案件认定属于非法集资,但情节较轻微不予立案或不涉嫌犯罪的,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涉案金额在1亿元以下的,按涉案金额的0.2‰给予奖励,按比例计算奖励金额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奖励;涉案金额在1亿元以上或在全国、全省、全市有较大影响的大案要案,按涉案金额的0.3‰给予奖励,每起案件的奖励总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10万元。
《办法》还明确了不能获得奖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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