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拓文权)铜川市调保结合机制推行以来,有效缓解了医患矛盾纠纷,得到了医疗就够和患者的广泛好评,在医患之间起到了冲突隔离、纠纷转移和矛盾化解的作用,在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维护患者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目前,铜川市医调委接待医疗纠纷57起,其中34起进入调解程序,已经调解成功22起,调解结案满意率达90%以上。2017年,铜川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调委会”。
2015年以来,铜川市进一步健全完善新形势下医疗纠纷化解的有效机制,积极探索通过医疗纠纷调解与保险赔偿相结合的模式解决医患纠纷,大力推行医疗责任保险的同时,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第三方机构,推动医疗纠纷得到妥善处理。面对医患矛盾纠纷数量大幅增加,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2012年开始,市司法局会同市综治办、市卫生等部门积极探索通过建立专业性的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来化解医患纠纷。经过不懈的努力和摸索,市司法局在充分调研和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2015年7月登记设立了全省首家“独立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机构”—铜川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该调委会是根据司法部、卫生部、保监会和省司法厅、省卫计委等部省相关工作要求成立,由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提请设立,业务上受市司法局监督和指导,是独立于医院和患者以外的第三方。该机构的成员由涉及医学、法律、保险、司法鉴定等专家组成,均为具有较高调解技能的离退休人员,确保中立性、专业性和权威性。医调委将主要依据《责任侵权法》《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采取疏导、说服的方式,促使医患双方当事人消除隔阂,在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医调委负责组织医疗责任保险赔偿鉴定会,由专家共同评议,进行定责、定损、定赔付。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市综治办、市司法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等部门共同主导,从政策层面引导并推动在全市建立了多方参与、调赔结合的医疗纠纷处置工作新机制。
(一)加强统筹协调,实施医疗责任保险统保。2015年7月,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专业辅助的原则,由铜川市卫计局组织医疗机构统一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由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整体机制建设策划、优化现有保险产品不足、统一保险方案设计、招标选择承保公司、保险专业技术支持、纠纷调解保障、保险索赔协助等工作,为全市各级医疗机构提供专属医疗责任保险产品,建立较为完善的医疗执业风险转移机制。
(二)突出调保结合,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向铜川市司法局申请设立铜川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按照“调保结合”的思路,聘请具有医学、法学、律师等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的专职调解员。医调委运行经费通过江泰公司通过市场化运作由医责险保费予以全额保障,对医院和患者间的医疗纠纷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依据调解结果由保险公司赔偿或补偿患者损失。通过第三方人民调解,在医患双方之间形成缓冲带,不仅缓和了矛盾,并且引导患方通过正常途径依法主张各项诉求,有力的推动了铜川市的“平安医院”建设工作。
(三)坚持公平公正,建立公正权威的医学评鉴机制。江泰公司市卫计局和司法局两部门的协助和指导下组建了由医学专家、律师、司法鉴定专家、保险专家组成的专家库。重大疑难医疗纠纷需要调解纠纷时,随机抽取专家,按照科学的制度、合理的程序及严格的标准开展医疗纠纷专家评鉴,厘清诊疗过程中的问题与责任,确保调解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为医调委客观公正地化解纠纷提供依据,扭转了医患之间直接对立、互不信任的局面。
(四)发挥专业优势,不断提高医疗纠纷处置效率。“调保结合”机制,为患者构建了可以理性、合法满足诉求,公平解决医疗纠纷的有效渠道;能够迅速将以医疗纠纷由医院内转移至医调委,走专业评鉴,保险快速赔付的路子,有效缓解了医患之间的矛盾纠纷。发生医患纠纷后,索赔金额在5000元以内的,医院与患方可直接协商解决;索赔金额超过5000元的,医患双方不得私了,须向医调委提出申请,经专家评鉴后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由保险公司赔付;不同意调解仍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实现了医疗纠纷分级处理,专业客观,提高了医疗纠纷处置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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