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经历过“社死”吗?社会性死亡,网络流行词,起初用于表述在公众面前出丑,“脚趾抠地”无地自容,后被引申为个体遭遇网络暴力后,陷入社交往来被阻断、社会声誉被倾轧困境的代名词。
最近,“社死”再度成为热词,源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五起以“网络时代人格权刑事保护”为主题的指导性案例,包括广受社会关注的“杭州女子取快递被诽谤案”等。最高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案件虽然看似“小案”,但对当事人来说却是“天大的事情”。
——有些“口嗨”——可能成为“最后一根稻草”
“因为一句无心的评论,搞得我现在已经不敢在网上说话了。”
市民孔女士说,自己就曾经历过网络暴力。几年前,她曾在一条两方粉丝为自家爱豆拉票的微博下,发了一条劝某位爱豆提高演技的评论,没想到大量粉丝涌进了自己仅有几百关注者的微博,在很多条发言下评论指责。
“有人在我的照片下评论说我的发际线那么高,可以直接去演贝勒,还有人发私信说我住的房子环境差,一看就是穷人家没有读过书……”如今说起这些恶评,孔女士云淡风轻,但在当时她为此事心里堵了好几天,清空了所有微博,直到半个月后才渐渐不再收到辱骂的私信。
“我觉得自己那条评论,既没有说脏话也没有恶意中伤谁,只是表明了个人看法,真的没想到会刺激到那么多人。”孔女士说,相对于很多人所经历的,自己受到的网络暴力或许已经是微不足道的了,但这足以对她的心灵造成伤害。
的确,一句无心的“口嗨”就有可能成为压倒被网暴者的“最后一根稻草”——寻亲男孩刘学州死前留下的万字遗言里,一个15岁的孩子这样描述网暴者对其的无情攻击:“承受了太多太多‘心机’‘快去死’‘恶心’等等各种各样的词”“这一生见识了血缘亲情的伤害、冷漠无情、人性的扭曲,见识到了人心的黑暗,但是把这些全部加在我一个人身上我实在承受不起,因为我才十几岁”……——“后真相”时代——
情绪走在“反转”前
“我觉得现在大家在生活中谨言慎行,太压抑了,所以在网络上往往会暴露自己最冲动的一面,对陌生人恶语相向。”“95后”市民王超说,自己也是爱在网上“回怼”的人,然而不论多么严肃的话题,到最后都会变成互相抬杠的骂战。
“网络时代各种信息太快,舆论也会不断反转。就像之前一位学姐指责学弟性骚扰的事件,我们都根据惯性思维认为女性是弱势方,所以才会有人去对那位学弟进行人肉搜索和辱骂攻击。”王超说,可笑又可悲的是,当监控视频最终对该事件进行了还原,舆论又马上调转方向,开始谴责学姐,学姐又成了被网暴的对象。
牛津词典在2016年收录了“后真相”一词,后真相时代中的网民往往会对客观事物进行主观臆断。一个网络舆论事件不断反转,在真相水落石出之前,网民会以自己的惯性思维对事件进行所谓的道德审判,不会给当事人辩解的机会。
有观点认为,“流量为王”思维下,自媒体百般迎合受众心理,也为“社死”提供了“利刃”。一些自媒体账号十分看重“爆料”,过度迎合受众,抢首发、轻核实,以一己私心消费着公众的正义感。殊不知,数字化时代的“社死”,对造谣——“重拳”已至——每条恶评都有违法风险
此次最高检公布的指导性案例,包括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自诉转公诉案、“蜡笔小球”罔顾历史侮辱烈士案、岳某散播张某侮辱性照片致其自杀案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表示,这些案件虽然看似“小案”,但对当事人来说却是“天大的事情”。在网友的评论中,许多人为网络暴力终于被法律制裁“点赞”。
治理网络暴力有法可依。记者咨询律师了解到,除可能涉及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网暴者同样应对受害人的名誉荣誉损失承担民事赔偿。根据《民法典》第179条的规定,损害他人名誉权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造成受害人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实际损失不确定的,依据侵权行为造成的危害,对受害人造成的影响等因素确定赔偿数额。
近期,也有不少“重拳”打出组合招——
“微博站方对涉冬奥会相关内容进行排查与治理,清理违规微博41473条,对850个账号视程度采取禁言30天至永久禁言的处置”,“抖音平台通过模型识别、举报受理、舆情监测等方式,拦截清理相关违规视频、评论内容6780条,对331个存在互撕谩骂、煽动对立、网暴诋毁行为的账号,视违规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禁言甚至封禁账号等处置”……近日,多家平台封禁了一批极端账号,严厉打击了网络暴力、网络造谣等行为。
——告别“社死”——
靠法律也靠自律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设身处地地为你随意抨击的对象想一想,假设自己是网络暴力的受害者,将会对自身造成何等的伤害?”
网友@黄油饼甜的发文说,网络暴力就像一把遏制住咽喉的刀,让人的心灵在无形中受到伤害,而我们每个人在这个网络世界中都有可能扮演受害者或是加害者。有的人为了躲避这种伤害,就选择了极端的方式。“所以,请放下手中的键盘,隔着屏幕和键盘,对于不知实情的事情,对于自己不了的人和事,请理智对待。”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最新报告显示,我国网民数量达10.11亿,6至19岁网民数量达1.58亿,占网民整体的15.7%。随着触网年龄结构进一步向青少年群体扩大,互联网对青少年群体的不良影响也受到各界广泛关注。如何整治网络暴力,告别“社会性死亡”?
记者随机采访多位市民,有人表示要从平台入手,在法律中明确平台的事先审查责任,可以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对网民发布的图片、文字、语音等进行识别,过滤那些显而易见的网暴信息;有人认为应该严格落实网络实名制,限制网民肆无忌惮在网上发表言论,这样也可以在网络暴力发生后及时追究责任;有人认为要加大对网络暴力者的法律责任追究,提高违法成本,达到震慑和遏制的效果。
市民 李女士
现在有很多人带着生活中的情绪去网上发泄,根本不在乎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我觉得要从两方面进行治理,一是平台、法律都有作为,让实施暴力的人有所忌惮;二是作为网民我们要时刻提醒自己,发表言论前要冷静、三思,提升自身素质。希望今后不再有因网络暴力而产生的悲剧,还大家一个清朗的网络空间,这也有利于下一代的成长。
市民 梁先生
我上网时没怎么看到网络暴力行为,弹幕、评论都还挺友好的。不过不能否认的是,网络暴力事件会带来很严重的后果,如果不加以管束,会有更多像刘学州自杀这样的事件出现。希望大家都能意识到,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一句带有攻击性的话就可能成为利刃。网络时代,我们的一言一行都会被放大,不要觉得自己“人微言轻”就为所欲为。
市民 张女士
我现在从来不在网上说话,生怕有人来攻击我。我觉得应该把网络实名制真正落实好,这样说出去的话就能追责,大家发表评论前就能理智一点。学校里、企业里也应该组织一些网络安全方面的培训,让大家知道网络暴力是违法的,毕竟有很多人总觉得只是“口嗨”而已,构不成犯罪。现在有很多平台的封号力度都加大了,我相信网络环境会更好的。微 观点破除“法不责众”认知搜狐号 城市万花筒
网络暴力不能任其发展,否则社会永无宁日。
在同一片互联网空间中,越是网络暴力横行,越是每个人都有成为受害者的可能。在互联网上树立道德红线和责任底线,维护公序良俗,引导网民人人自律自重,这固然重要。还要强有力地打击网络暴力,“回归理性,依靠法治”,应是最对症的良方。
网络中语言暴力的低成本,甚至让许多生活中的谦谦君子,将深藏心底的污言秽语肆意发泄。要提高“施暴”成本,首先就要破除网民心中对“法不责众”的认知,对于触及法律法规的言语和个人严肃追究。目前我国出台了《关于办理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文明上网自律公约》等法律法规,对于规范互联网行为已有法可依。
而另一方面,更要与时俱进,适应发展,完善相关立法,规范和净化网络环境,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治网,让法治真正成为整治“网络暴力”的铁腕。
当前,我国已有的法律法规对于打击“网络暴力”尚缺乏针对性和冲击力。遏止“网络暴力”,需要制定更加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来规范网民言行,惩罚伤害行为,维护受害者权利。
只有当一切回归理性,走上法治轨道,网民们才能从根源上自律。到那时,那些隔着手机屏幕的匿名者们,或许就能够如同站在你面前时一样,卸下戾气,平和地说一句,很高兴认识你。杜绝“社死”道阻且长
九派新闻
所谓“社会性死亡”,是网络时代的产物,其出现的原因自然与“网络”和“网民”两个关键词紧密相关。网络主体的多元化和网络身份的虚拟化,为“社会性死亡”的出现提供了初始的温床。网民可以在网络上以虚拟的身份自由公开地发表自己的言论,同时,他们的情绪也极容易被群体左右,成为舆论攻击的一分子。网民被赋予的权利却成了伤人的利器,在此背景下,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下一个受害者。
在隔三差五出现的“网络暴力”事件中,我们看似是隔岸观火的“看客”,实则却是暂时躲在一侧的幸存者。网络暴力的刀枪棍棒不知什么时候就会落在自己头上。但也要看到,正义与善良仍是社会和网络上的主流。“社会性死亡”的闹剧终将归于沉寂,虽然道阻且长,但值得期待。
神 回复
网友@任小穿:今天你随意地自诩“正义”让别人“社死”,明天你自己也有可能会有同样的遭遇。
网友@星星相映月皎洁:网络非法外之地,每个人都可能成为网暴的受害者,只有法律才能切实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网友@阿阿阿阿楠:网暴者,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网友@川烟如絮:希望能够公平对待所有受害者,不要厚此薄彼,也不要只喊口号。
网友@雷武龙Tian:以后那种“小作文”反转了,之前热转的账号如果拒不澄清道歉或者删掉当没发生的,能不能按照造谣处理?
欣 视界
清朗网络空间你我不是旁观者
有很多次在网上看到实在令人生气的发言,我都义愤填膺地打下一大段话准备反驳,却最终一个字一个字删掉,把情绪咽进肚子。
作为5G冲浪的互联网弄潮儿,我无比拥护任何人表达观点的自由,却实在不敢放心地说出心里话。久而久之,我成了最沉默的十亿分之一。
是什么让我胆怯?或许正是因为当代有些网民的自由过了火——躲在虚拟的身份背后,任何过激的言论都有了挡箭牌。即便加害者受到应有的惩罚,那些刻骨铭心的伤害甚至以生命为代价的解脱,也早已成为事实,无法逆转。
平时我们总拿“社死”开玩笑,吃完螺蛳粉进电梯时的尴尬、喊错领导姓氏的恐慌、公共场合无意间点开了土味视频还声音超大的慌乱……这些都只是无伤大雅的笑谈。而真正的“社死”是何感受,不曾经历过的人或许永远不能体会,却可以从血的教训中猜透几分。
我们将清朗网络空间的希望寄托于法律,更要寄托于我们自己。就让“社死”永远是个能笑着说出来的调侃吧!本版稿件采写/本报记者 曹雅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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