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1月20日电(记者王浩宇 公兵)新华社记者20日获悉,为促进职业联赛的健康、稳定和长远发展,中国足协拟出台规范俱乐部名称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国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名称规范》(征求意见稿),俱乐部名称被要求非企业化、中性化,若在规定时间未能通过足协认证,俱乐部将不被授予或被取消联赛准入资格。
出于兼顾国情及职业联赛发展现状的考虑,若俱乐部名称或简称原为非中性的,但被本俱乐部长期、连续使用,使其名称在足球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形成俱乐部品牌或在球迷群体中具有普遍影响力的,可在规定时限内经俱乐部向中国足协申请并批准,可将该名称认定为中性名称。
但是,申请此类名称认定的俱乐部应为2004年中超联赛前已经参加甲A或甲B联赛的俱乐部,并连续参赛至今。同时,俱乐部未发生所属地方会员协会的变更。
在中国足协要求的时限内,俱乐部需完成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或民政部门)的名称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名称后,俱乐部的原名称和原简称将不得再被使用,若违反将不得参加中国足协主办的各类赛事。而若未被认定为中性名称的俱乐部,不授予或取消职业联赛的准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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