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特稿 16日晚,新华社播发消息称:“中国足协正在研究制定2019赛季职业联赛改革和综合治理方案。其中一项重大改革是将研究实施俱乐部投入限额、球员工资限额和转会费限额政策。”这也意味着过去一段时间一直传得沸沸扬扬的中超“工资帽”制度,被正式拿上台面。消息称:针对近年来职业俱乐部投入加剧入不敷出、球员工资和转会费虚高等问题,中国足协将借鉴欧足联和日韩职业联赛在财务监管上的成功经验,参照日韩职业联赛俱乐部投入和球员工资水平,设置俱乐部总支出限额和球员工资限额,并将继续执行引援调节费政策
毫无疑问,这一政策的提出,对准的是中国足球近年来旺盛的虚火。
随着资本涌入,中超刮起了一股令欧洲赛场都胆寒的金元风暴,随之而来的就是联赛球员身价的水涨船高。如今,不只大牌外援身价高昂,许多本土球员的身价也达到了令人意想不到的高度。但这并不代表着各位动辄坐拥过亿身价的“大佬”们真正具有如此高的价值和市场号召力,更多的时候,他们是在资本的裹挟中被推到了“浪尖”上。当身价与实力不成正比的时候,高额身价也只是“泡沫”。而可怕的是,这种“泡沫”在如今的中超赛场遍地都是。
其实,这不是中国足球第一次与“限薪”这个概念挂钩。从甲A到中超,国家体育总局和足协曾多次出台限薪政策,但都不了了之。1999年,中国足协第一次发布了“限薪令”。文中明确规定球员的月薪不得超过1.2万元,联赛中胜一场的奖金数不得超过40万元,与薪水挂钩的转会费也被控制在500万元内。然而仅仅三年后,随着时任国家体育总局局长伍绍祖的退休,限薪令也沦为一纸空文。2003年足协联赛部再次起草“限薪规定”。在这个规定中,足协将俱乐部所属球员分为三档,同时足协建议各俱乐部设定工资上限。但这份规定中,对于年满22周岁属当打之年的国内球员,中国足协对他们的最高工资并没有做出规定。这也实际上废除了此前球员月薪不得超过1.2万元的规定。
因此,在工资帽的限制下,让球员身价回归应有的水准,也是中超联赛与世界足球接轨的必由之路。对整个联赛来说,无限制的资本涌入必然造成俱乐部贫富两极分化。而当富者越富,穷者越穷,最终形成同一赛场各家资本的投入不在同一量级的情况时,必然出现一家独大的垄断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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