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赛季,姚明主政中国篮协之后的改革,有望进一步深化。7月23日,CBA联赛公司在合同和转会领域的改制措施,提前被曝光。新的改制措施,继续展现出了CBA联赛公司向NBA取经的姿态,但囿于当前联赛不职业、体制内外球员收入差距拉大的现实,很多举措又透出“和稀泥”的尴尬。在深化联赛改革的道路上,姚明要做出的变通、突破的障碍,还有很多很多。
本报记者刘伟
改制继续接轨NBA
7月23日这份被提前曝光的CBA注册、合同和转会改制措施表,意味着CBA联赛又一大主体——球员,被推到了改革的前台。
新出台的改制举措,对球员注册给予了新的解读,同时将CBA球员划分为5种不同的合同类型,并裁定了相应的合同模板。这5类合同分别是(A类)新秀合同、(B类)保护合同、(C类)常规合同、(D类)顶薪合同和(E类)老将合同。同时,对于球员类型、合同期限、保障额度、优先权、特殊规定和薪金都做出了明确规定。
此外,CBA未来还会设立工资帽,对合同进行更详细的划分。目前这份改制规定,在2018-2019赛季是测试版,2019-2020赛季完成首次修订后推出试行版,2020-2021赛季第二次修订后推出正式版。
表面上看,联赛公司此次改制措施的出台,很多提法同NBA颇为相似,然而事实上,个中内容差别很大,很多细节更是非常粗糙。NBA劳资协议制定于1970年,在近半个世纪的沉淀中,经历了10次丰富与更新;而起步阶段的CBA联赛,目前仍处于模仿与学习期,参悟精髓任重而道远。
新举措引发新问题
新改制措施的出台,展现了姚明深化改革的决心,然而其中出台的很多新措施,又迅即引发了不少争议,其中争议最多的,是转会培养费。
按照改制措施的规定,一名球员合同期满后完成转会,新俱乐部需要按照球员新合约的年平均工资(不含奖金)向原俱乐部支付培养费。
如果是大学生球员参加选秀被选中无须支付培养费,但如果是上大学前被认定为俱乐部自行培养的球员,在选秀中选中该球员的俱乐部在签约前,需向原俱乐部支付培养费;各CBA、NBL俱乐部推荐参加选秀并被新俱乐部选中的球员,该球员新签约俱乐部需向原俱乐部支付培养费。培养费金额为球员新合同年平均工资的40%(不含奖金)。
毫无疑问,作为新规,培养费政策客观上给球员转会增加了难度,在人员流动本就不怎么顺畅的CBA,这难免受到诟病。
另一方面,俱乐部抽取培养费,可以帮助自己开展青训,同时,这一举措也能够压低那些身价暴涨的少数自由球员,让高薪签人的俱乐部有所顾虑,从而平衡体制内外的球员薪资,稳住占多数的体制内球员的情绪。
深水区出现新矛盾
透过培养费的出台,不难看出,联赛公司此次合同、转会制度的改革,不乏行政命令干预球员市场流通成分的存在,计划指令本身,意味着CBA联赛距离完全市场化、职业化,还差得很远。
从篮协和姚明的初衷来看,推出培养费制度,是为了遏制那些财大气粗的“土豪”俱乐部,用金元政策囤积球员,走捷径争冠。因为一旦所有俱乐部都采用这种方式,急功近利之下,中国篮球的基础青训有被荒废的可能。
但必须要指出的是,现阶段联赛公司推出的这些改制措施,是在前期联赛改革,促成篮协与俱乐部达成和解的基础上,对球员利益的一种规范和限制。说得更直白一点,球员是这套改制措施中的主体,却是失语的弱势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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