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育兵
虽然世界杯举世瞩目,确实是新闻热点,但是,法院官微每天发布世界杯比赛消息,就显得有些不务正业。
法院官微发布的信息,理应与法院工作及普及法律知识相关,而不应把自己当成普通球迷,成了世界杯的编外报道员。公众确实关心世界杯,但他们不需要从法院官微上了解,法院官微更应多发法院工作及相关法律知识、司法改革等信息,这才符合法院官微的身份。
法院开设官微的目的,是拓展社会监督渠道,加强与公众互动,有利于本部门工作的开展。发布与其工作属性不相关内容,实际上是在浪费公帑、不务正业。
从工作纪律上说,工作期间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应该是法院规章制度的必然要求。其官微工作人员若在正常上班时间,浏览并发布与工作无关消息,应是违反纪律行为。
“一府两院”官微、官网,既不应变成长期不更新、不维护的“僵尸网站”,也不能随意改变属性“胡言乱语”。法院官微连日发世界杯消息,虽并非绝对不可以,但应和法律工作有些联系。比如,日本队在与波兰队比赛中的消极比赛策略,从法律角度看,可不可以有?引导公众从法律角度看世界杯,那就是在务正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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