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申晓云】近日,清水县人民法院主动延伸家事审判职能,应当事人申请发出了首份《离婚证明书》,有效保护了当事人的隐私。
在以往的审判工作中,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上多少都会涉及当事人的婚恋史、感情破裂的原因及子女、财产、债务情况等个人隐私信息。通过判决书或调解书来证明双方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隐私,而当事人如果办理财产过户、贷款、购房等事项时,必须出具法院的裁判文书来证明其婚姻状况,这样一来,将个人隐私公诸于他人面前,不但会造成当事人尴尬,还极易造成个人信息泄露。清水县人民法院按照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要求,在反复论证的基础上,集思广益,设计制作了《离婚证明书》样式。《离婚证明书》中仅载明双方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离婚案件案号及裁判文书生效日期,隐去了裁判文书中涉及双方当事人隐私的相关内容。
《离婚证明书》的发放,不仅有效地保护了离婚案件当事人的个人隐私,更是清水县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题,开展诉讼服务的生动体现。今后,清水县人民法院将以更贴近群众的方式,推出更多优质、高效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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