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清水讯【记者裴婷婷】老父生前购置一套房产,三姐弟因继承问题打起了官司。日前,清水县人民法院法官巧打“亲情牌”,三姐弟终于握手言和。
原来,清水县的刘大爷与妻子邢某有三个子女,分别为刘甲、刘乙和刘丙。今年6月,刘大爷因病去世,去世前并未立下遗嘱。刘大爷和老伴所存积蓄不多,但名下有一处房产,由儿子刘甲自2006年1月起占有并使用至今。老母亲邢某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并将其共有部分赠与刘甲,但刘乙、刘丙认为自己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因此三姐弟产生纠纷诉至法院。
清水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刘大爷三个子女之间的矛盾并不深,故决定巧打“亲情牌”联系双方当事人,积极组织庭前调解。
通过法官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和法律解释,最终促使原被告双方尽释前嫌,达成调解协议,三姐弟握手言和,表示今后一定会和睦相处。
本报麦积讯【记者王琳】近日,麦积区人民法院花牛法庭调解了一起法定继承房产纠纷案件,使反目成仇的一家人和好如初。
家住麦积区的张某与李某系夫妻,共生育有三个子女,长子张甲、次子张乙、女儿张丙,夫妻二人在麦积区某处购得楼房一套,该楼房登记在张某名下。2009年11月,张某因病去世,之后李某与二儿子生活在一起。关于上述房产,几位继承人多次协商无果,李某遂诉至法院。
诉讼中,两个儿子因老父亲张某在世时是否履行了赡养老人的义务争执不下,对房产的份额分配意见分歧较大,主审法官张丽霞经过多方调查和对双方当事人的深入沟通后,以家庭亲情为抓手,同时对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解释说明。
在多方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感念亲情,作出让步并达成调解协议,张丙将争议房产中其应继承的份额赠与其母亲李某,李某将上述房产中其应得的份额、继承的份额及受赠的份额均赠与张乙。
最终,确定争议房屋由张乙继承,由张乙给付张甲房屋补偿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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