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景春燕】一辆摩托车因避让小轿车,造成摩托车摔倒,摩托车驾驶员拦停小轿车要求赔偿,双方因此发生纠纷。11月10日,清水县公安局贾川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出警处置,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当日傍晚18时许,贾川派出所民警接到清水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后赶赴现场。经现场了解,摩托车驾驶员陈某在与小轿车驾驶员刘某驾驶车辆并行途中,因摩托车与小轿车车距较近,且路面破损,致使陈某操作不当,驾驶摩托车摔倒。随后,陈某骑摩托车对刘某的车辆进行了拦截,并要求刘某对摩托车的损坏进行赔偿。刘某认为,自己所驾车辆未与陈某的摩托车发生接触,不应对其赔偿。双方发生争执并报了警。
派出所民警在了解情况后,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劝解,并在向交警部门咨询后,向当事人陈某耐心细致地解释了单方事故的责任认定原因和处理办法。陈某在了解后,主动向刘某进行道歉,并表示不再要求刘某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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