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清水讯【记者于剑倚】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可清水县的一对兄弟俩却对借住他处的患病老父不尽赡养义务。县法律服务工作组获悉后,鼓励老人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清水县人民法院开辟“绿色通道”受理了该起父告子的赡养案件。
近日,清水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司法局组建法律服务工作组,深入白沙镇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期间,了解到该镇某村的赵某半身不遂,生活艰难,其次子招亲到麦积区,长子在镇上住两层小楼,却拒绝赡养老人,致使老人独自借住在不足10平方米的活动板房里。
目睹情况后,法律服务工作组向老人宣传了相关赡养法律法规,老人在工作组的鼓励下,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生活拮据的实际困难,法院开通“绿色通道”,为老人指定法律援助律师代写诉状,办理免交诉讼费手续,并简化立案程序,快捷立案。
这是清水县人民法院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下发《关于督促限期将被赡养人接入安全住房共同生活的通告》后受理的首起老人赡养案件。县法院决定择日将该案件在当地进行巡回审判,以达到以案说法、教育群众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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