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何慧娟】5月9日凌晨3时许,一辆小型轿车沿清水县永清镇文昌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清水县教体局附近路段时,与道路中心隔离护栏发生碰撞,造成隔离栏及小型轿车损坏,事故发生后该辆车驶离现场。
5月9日上午,正当交警大队安排指挥中心、事故处理中队准备侦查时,程某某拿着驾驶证及该肇事车辆的行驶证来交警队报案,称自己在当天夜里因疲劳驾驶撞上了护栏。
事故中队民警经过现场勘查、调取视频监控、对程某某进行询问,综合分析后获悉,程某某是肇事车辆驾驶人,未确保安全行驶是发生该起事故的根本原因,且事故发生后逃逸,按照《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程某某行为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民警按照程序依法对程某某做出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同时,被撞坏的隔离护栏维修费用全部由程某某承担。目前,程某某已依法被送入清水县公安局行政拘留所。
交警提示:驾车上路一定要谨慎驾驶,安全出行,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尽量保护好现场,第一时间报案并积极配合救治伤员,一旦躲避、逃逸,最终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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