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宣
【本报讯】“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天水市环境保护工作得到不断加强,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环保工作地位明显提升。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意见》、《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将环境保护纳入县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坚持并完善责任制,促进了环保各项任务的落实。在政府机构改革中,市、县区环保机构全部列入政府工作部门,解决了长期以来县区环保执法主体不合法的问题。
——污染减排任务全面完成。“十一五”期间,淘汰了大唐甘谷发电厂24兆瓦小机组、天水焦化厂焦炉等一批落后工艺产能企业及生产设施,完成了兰州卷烟厂天水分厂、西北永新天虹化工、天水奔马啤酒、长城果汁等一批水污染治理项目及天水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等大气污染治理项目。经环保部和省环保厅核查,天水市2010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25万吨,削减0.28万吨,比2005年下降18.3%;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5万吨,削减0.051万吨,比2005年下降2%,均完成了“十一五”总量控制目标。
——城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十一五”期间,相继建成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天水市城区和甘谷、武山、清水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开工建设了张家川县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及麦积区、甘谷县、武山县、秦安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组织开展了城区烟尘、餐饮业油烟专项治理及水源地、重点流域、重点景区环境综合整治,督办违法企业17家,限期治理113家,关闭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排污口13处。2010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55%,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交通噪声、区域环境噪声分别控制在68分贝和53分贝以内,渭河出境断面水质达到三类水质标准,整体水质由轻度污染变为良好;市区空气环境质量优于国家二级标准的天数达到353天,比2005年的266天提高了87天。
——农村生态环保逐步加强。“十一五”期间,实施了《天水市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和《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农村环境保护提上了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全市113个乡镇和10个街道办事处成立了环保所,大部分村配备了环保监督员和保洁员,农村环境保护管理网络体系基本建立。积极开展农村环境保护“三统筹”机制推进工作,在全市28个行政村开展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积极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活动,已建成国家级生态村3个,省级生态乡镇1个、生态村5个,市级生态乡镇6个、生态村14个。
——环境监管能力不断提高。“十一五”以来,环保能力建设得到了长足发展,建立了市环境监控中心,完成了14家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建设,开通了12369环保投诉热线,完成了重点污染源监测能力建设、渭河出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酸沉降自动监测站等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开展了空气质量日报,环境监测为环境管理服务能力大幅提高。建立了环境应急组织指挥系统,开展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加大了对涉矿企业、重点污染源、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源单位的环境隐患排查力度,环境应急能力进一步增强。
——公民环保意识日益增强。“十一五”期间,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环保义务监督员队伍逐年扩大,新闻媒体舆论引导和监督、曝光环境违法行为的作用得到较好发挥,公众参与环保和维护公共环境权益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全市共组织大型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32场次,环境科普知识进农村、进社区活动43次,拍摄环保宣传教育专题片16部。在全市开展“绿色单位”创建活动,共创建国家级绿色单位2个,省级绿色单位22个,市级绿色单位200个,县区级绿色单位368个。绿色环保观念逐渐深入人心。
“十二五”时期,是天水市努力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天水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和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的新要求,以污染减排为核心,以改善环境质量、保护群众健康、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以实施蓝天、碧水、安全、宁静、生态五大环保工程为抓手,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加大污染防治,严格环境监管,全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科学发展。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建立城乡一体的污染防治监控体系,市县两级环境基础设施基本健全,环境管理和执法能力基本适应新时期新形势环境保护要求,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基本控制,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农村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保护各项指标基本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要求。主要任务是:全面实施五大环保工程,即蓝天工程。加快热电联产项目和城市集中供热工程建设步伐,积极推广清洁能源,继续开展燃煤锅炉、餐饮业油烟、汽车尾气、城市扬尘专项治理。碧水工程。每个县区建成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并达标运行,启动重点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继续开展渭河、葫芦河流域污染防治,抓好重点企业水污染治理,加大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保护力度。安全工程。加大放射源和危险废物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核与辐射安全及放射性污染防治监管体系,强化涉源单位环境监管。认真开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环境风险排查,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全市基本实现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宁静工程。加强建筑施工噪声、文化娱乐业噪声、城市机动车噪声、企业厂界噪声监管工作,确保区域环境噪声和城市道路交通噪声低于国家标准。生态工程。加强小陇山林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环境保护,积极开展绿色单位、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活动。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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