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陈赟平
【本报讯】2010年,清水县全面落实社会保险,再就业,城市和农村低保、五保供养,新农合,医疗救助,灾民救济,优抚安置,二女户养老保险等10条保障线,保障资金达1.11亿元,有效解决了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
这十条保障线分别是:实行劳动保障部门主管、税务征收、财政监管、审计监督、银行发放的模式管理社会保险基金,全年共筹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社保基金2287.5万元;及时拨付再就业资金451万元;采取民政审核、财政监管、银行代发的社会化发放模式,拨付城市低保资金896.5万元;实行政府领导、民政主管、乡镇配合、财政保障、银行代发的农村低保工作管理办法,拨付农村低保资金2044万元,保障全县6076户23250名农村低保对象,人均年标准由600元提高到850元;落实农村五保户供养政策,为1584名五保户供养对象发放供养费124.34万元;采取随时申报制度,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为843名农村医疗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316万元;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促使18乡镇26.76万人参加新农合,全年共筹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4049万元,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开展灾民救助工作,全年拨付救灾资金381万元,有效解决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为957名优抚对象兑现优抚安置资金390元;县财政安排资金83万元,干部职工捐款30万元,统筹民政等部门资金50万元,共计筹措163万元确保农村二女户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顺利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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