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天水 今日清水 今日秦安 今日甘谷 今日武山 今日张家川
地方网 > 甘肃 > 天水市 > 今日秦安 > 正文

深夜撞人肇事逃逸 迫于压力投案自首

来源:天水日报 2019-12-09 13:44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记者余碧波】12月3日22时45分,秦安县解放北路发生一起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致一人受伤。后经秦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缜密侦查和多方面工作,12月4日下午3时许,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秦某投案自首。

12月3日22时55分,秦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辖区解放北路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现场进行勘察并展开调查。初查:一未满16周岁的学生驾驶二轮电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变更车道后被一辆面的车撞伤,事发后,面的车驾驶人驾车逃离事故现场,伤者被送往秦安县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治疗。

后经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彻夜通过调取视频监控及警务平台追踪排查,4日凌晨1时许在秦安县一大药房门口附近找到被驾驶人遗弃的面的车,民警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为秦某,经大队民警多次联系其家属及朋友劝说,12月4日下午3时许,秦某投案自首,肇事车辆依法暂扣。经询问,秦某对肇事后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伤者病情稳定。

在此,秦安公安交警提醒各位驾驶员:《中华人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在车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伤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如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规定,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予以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新闻推荐

甘肃天水境内清水河发生污染事件,此前当地河长多次巡河并检查涉事工厂,却未发现疑点 “四级河长”为何没堵住“三无工厂”?

“绵延约40公里的污染河面,要不是在下游的秦安县莲花镇得到成功拦截,后果不堪设想!”就在上周,甘肃省天水市境内的清水河发生...

秦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秦安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评论:(深夜撞人肇事逃逸 迫于压力投案自首)
频道推荐
  • 近日,漳县检察院联合漳县公安局城关派
  • 为有效遏制大货车交通违法行为,改善道
  • 陇西:“三强”行动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大地回春添新绿植树造林正当时
  • 安财山: 发展藏羊养殖 带富左邻右舍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