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秦安讯【记者王建华】面对民警执法,不但拒不配合,还出言不逊,甚至辱骂殴打民警。近日,秦安县三名案件当事人公然挑衅民警执法权威,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而受到法律惩处。
11月11日凌晨1时许,秦安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报警人孟某称被人殴打。接警后,110指挥中心指派巡警大队出警处置。
办案民警到达现场后,在依法传唤涉案人员,并欲带离现场时,马某(男)、段某(女)、邓某(女)三人不但不配合民警执法,反而辱骂、撕扯、推搡执法民警。
之后,巡警大队民警将马某和段某传唤至城关派出所进行审查,邓某驾车一路尾随至城关派出所,堵在城关派出所门口对民警辱骂不止。
城关派出所办案民警在取得巡警大队处警民警执法记录仪现场视频录像、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确凿证据后,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分别对违法行为人马某、邓某二人处以治安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对违法行为人段某处以治安拘留1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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